上一期強哥就預告了,我們將會在<GIPR Channel>開始分享「專利申請系列」,所以如果還沒有跟上的同學,請先去看上一期的文章,可以初步知道什麼東西可以申請、什麼不准、只有Idea能不能、專利有哪些類型。這一期的文章強哥基於軟體技術(如AI)快速發展,且已被應用於各行各業,未來或許會擴散至所有的事物上,所以強哥決定先從電腦軟體案例開始分享什麼東西可以申請專利。一般大眾所認知的電腦軟體是運作在電腦、手機、平板等裝置上的系統及應用,如果想要進一步的知道什麼是電腦軟體,從Google可得到答案(如連結https://www.easy-trust.com/%E4%BB%80%E9%BA%BC%E6%98%AF%E8%BB%9F%E9%AB%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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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電腦軟體的UI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 發明專利案例
- 新型專利案例
- 設計專利案例
- 下期預告-電腦軟體的系統或應用
一、電腦軟體的UI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根據前一期強哥在<GIPR Channel>分享的文章,看完之後應該還是不容易自己判斷什麼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吧。以上次強哥文章中所提到的兩個重點:「所要申請的專利是否具備”技術性或設計”的本質?是否有不准申請的事項?」我們藉此試試看,用這兩個重點判斷一下電腦軟體的UI(User Interface, 使用者介面)能否申請專利。
首先,了解根據一般UI/UX設計教學網站、及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4%A8%E6%88%B7%E7%95%8C%E9%9D%A2 )的介紹,電腦軟體的UI是系統和使用者之間進行互動和資訊交換的媒介,它實現資訊的內部形式與人類可以接受形式之間的轉換。使用者介面工程(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94%A8%E6%88%B7%E7%95%8C%E9%9D%A2%E8%AE%BE%E8%AE%A1 )也包括對最終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的介面外觀的設計,例如按鈕設計、物件或文字輸入、區塊版型設計、資訊輸出等等。形式上有Web UI類型以及App UI類型。
接著,我們判斷一下上述的「電腦軟體的UI」是不是一種可以將想法或概念經過一個技術化或設計化的過程?為要讓「電腦軟體的UI」具備「技術性或設計」,強哥的建議是:
- 提升系統和使用者之間進行互動和資訊交換的技術性。
- 提升資訊交換之間的形式轉換技術程度。
- 實現Web UI或App UI時所解決問題的實質技術方案。
- 提升GUI布置上的設計性等等。
<實際上還有許多例子,如果有興趣歡迎私下與強哥延伸交流>
最後,有沒有存在法定不予申請專利的事由?例如:
- 沒有涉及生物學方法、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
- 不可以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內容;
- 如果有設計性,但不能只有功能、藝術、電路布局;
- 單純的自然發現、科學原理、中文輸入/語言/數學/遊戲方法或規則本身、人為方法(如以手指夾球)、商業方法、傳統技藝等。
- 特別需要留意的是:「電腦軟體的UI」也不可以是單純軟體程式碼本身(屬於著作權)。」
二、發明專利案例
強哥在前一期已經介紹過申請發明專利的基本要件及重點,例如發明指的是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重點在於發明必須具有「技術性」;發明專利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但是,實際上「電腦軟體的UI」要取得發明專利並非不可能,因為截至目前為止,以UI或介面為專利主題,取得發明專利而且仍有效的至少就有1,376件以上。以下舉出幾個發明專利案例讓大家瞧瞧:
- 一種透過使用者身分識別自動調整使用者操作介面系統(專利號I857875),申請日期2023/11/29,此系統可根據使用者的身高、視力、年齡和注視點等特徵,自動調整介面的字體大小、亮度、版面配置和呈現方式,以提升使用者體驗。此外,系統還包含多種其他模組,例如自動調整視窗大小、顯示使用者個人資料和提醒,以及根據使用者偏好和習慣自訂介面。總體而言,這項系統可以有效提升使用者介面的彈性和使用者互動效率。
- 一種關鍵資訊介面之顯示方法、關鍵資訊推論模型之建立方法及應用其之電子裝置(專利號I857629),申請日期2023/05/31,顯示關鍵資訊介面的方法包含一個用於建立關鍵資訊推論模型的方法,以及一個使用該模型的電子設備。該文件描述了如何使用人工智慧,以及一個硬件層監控單位,來從電子設備中提取關鍵資訊。它還提供了一系列流程圖來描述這些方法,包括如何使用這些方法在設備上顯示關鍵資訊。
- 一種用於優化用於在圖形使用者介面上顯示的一定數量的產品的電腦實現系統及電腦實現方法(專利號I854625),申請日期2023/05/03,該系統接收包括識別碼、數量和產品類型的商品事件,並從資料庫擷取相關資訊。接著,系統會根據商品的數量和種類產生一個圖形使用者介面,包含產品可用性資訊,並將其傳送給客戶裝置。這套系統可以用於多種情境,例如商品推薦和管理。
- 一種介面生成系統以及介面生成方法(專利號I834538),申請日期2023/04/11,該系統包含一個儲存裝置、一個處理器以及介面產生器。系統的資料分析模組會分析輸入的資料集並建立配置規則,以便產生資料元素。記錄模組會根據建立的規則,產生配置介面和商業邏輯。逆向分析模組則會根據操作資料,產生與資料元素對應的介面。
- 一種產生串流數位內容與實體商品關聯性線上銷售介面的方法及電腦程式產品(專利號I851111),申請日期2023/03/25,這件發明專利公開一種在線上產生串流數位內容與實體商品關聯性銷售介面的方法,並藉此增加商品的曝光度。這項技術讓創作者可以在同一個線上商店上銷售他們所有的作品,無論是實體商品、數位商品或電腦程式。藉由這種方式,創作者可以避免在不同線上商店重複販售商品,並提升銷售業績。
三、新型專利案例
新型專利同樣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新型必須是基於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並具體表現於物品上。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有形物品的創新設計,而非其背後的技術概念或製造方法。因此,當你的創作「電腦軟體的UI」所保護的不單純是技術方法,而屬於有物體之構造組合(如框架、架構),仍然有機會可以得到保護,因為截至目前為止,以UI或介面為專利主題,取得新型專利且仍有效的仍有181件。但是,強哥必須誠實指出”新型專利不適合申請電腦軟體的UI”,如果堅持申請,就會出現圖文不符的怪異現象,專利公開之後可能易受質疑。以下舉出幾個新型專利案例讓大家見識一下:
- 一種大型應用程式介面伺服器網路系統(專利號M659915),申請日期2024/04/02,該系統包含一個閘道器控制裝置,用於接收管理者輸入的連接機率分配比率值,並將連接分配到一組應用程式介面單元。閘道器控制裝置透過識別使用者傳輸的識別資料,並與對應的隨機值比對來確定閘道器處理單元是否應提供對應的URL資訊給使用者,以及連接至對應的應用程式介面單元。此外,本文還討論了其他相關的控制和分配機制,例如流量控制、身份驗證、授權和安全性等。
- 一種介面開發系統(專利號M646527),申請日期2023/07/10,本新型專利提出一個新的介面開發系統,其目的是為了幫助開發人員有效率地設計和開發使用者介面。系統包含儲存器、輸入裝置和顯示器,以及一些特定功能,例如使用介面(UI)及多重使用者體驗(UX)的設計原則。透過這個系統,開發人員可以更容易地建立一致性且有效的使用者介面。
- 一種多角化布局的應用程式介面整合系統(專利號M639865),申請日期2022/12/15,此新型專利揭露一種多元化拓撲架構的應用程式介面整合系統。該系統由傳輸裝置、處理器和至少一個伺服器組成,透過傳輸裝置與伺服器進行資料交換。處理器執行軟體架構,並藉由傳輸裝置與至少一個伺服器進行資料交換,以達成系統管理與控制功能。
四、設計專利案例
設計專利是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申請設計專利的設計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應用於物品」,意指設計必須應用在具體的物品上,而不是抽象的概念;「透過視覺訴求」,表示設計必須透過視覺方式呈現,並能引起人們的視覺感受。實際上發明專利較能保護技術性、設計專利較能保護設計性,所以強哥認為發明專利與設計專利兩者相輔相成。許多情況下對於UI/UX設計師而言,將你的創作「電腦軟體的UI」申請設計專利可能恰如其分,截至目前為止,以UI或介面為專利主題,取得設計專利而且仍有效的也至少有1,395件以上,比發明專利還要多一些。以下就分享幾個設計專利案例:
- 一種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專利號D234599),申請日期2024/04/17,此設計專利中有說明此產品的設計理念、使用者介面以及相關的技術規格。文件也包含了多個圖示,用以展示該產品的使用者介面及其操作方式。
- 一種顯示螢幕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專利號D234106),申請日期2023/09/21,這件設計專利中描述了一個顯示面板或其部分的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內容包含主頁面、反饋、問卷、通訊錄、培訓中心、公告板等各個頁面截圖,並輔以文字說明和使用範例。
- 一種電腦程式產品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專利號D233902),申請日期2023/11/22,這件設計專利申請人為南韓的LOADCOMPLETE CO., LTD.。沒有無謂的設計說明,只有一張設計圖式。
五、下期預告-電腦軟體的系統或應用
根據本期強哥的介紹,電腦軟體的使用者介面(UI)確實可以申請專利,強哥也提供了許多成功申請UI專利的案例,涵蓋了發明、新型和設計專利。發明專利著重於UI的技術性,例如提升系統與使用者互動的效率、資訊交換的技術、解決方案的技術方案等。新型專利則較不適合申請電腦軟體的UI,因為它保護的是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而UI通常不具備這些特性。若堅持申請新型專利,可能會出現圖文不符的狀況,易受質疑,而強哥其實有更佳的新型專利解決方案。設計專利則著重於UI的設計性,保護UI的視覺訴求,例如形狀、花紋、色彩等。
總結來說,申請UI專利時,需要根據UI的特性選擇適合的專利類型。若UI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則適合申請發明專利;若UI具有獨特的設計性,則適合申請設計專利。
當然,如果研發、行銷、經營者應把時間、精神智力都灌注在本職上,因此挖掘專利、申請專利的工作就交給專家吧!如果有興趣找強哥談談,讓強哥協助您取得所需重要資訊、追蹤技術、專利挖掘、迴避風險,歡迎與強哥聯繫。
在下一期的文章<GIPR Channel>裡,我們將繼續專利申請系列的相關案例介紹,基於軟體業(如AI)發展迅速,十分有可能被應用在各行各業中,所以強哥決定先從電腦軟體案例開始,下一期開始強哥會繼續以實務案例來分享什麼東西可以申請專利。敬請期待!